2006年2月23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婚内有没有强奸 国际做法大不同
  不少国家对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有明确的规定,大致分为两种情形。
  婚内强奸不算犯罪
    主要观点:婚姻关系是一种基于双方合意的民事契约关系,婚姻关系的建立对夫妻而言都意味着一种承诺,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都有与另一方同居的义务,性生活无疑应是夫妻共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在合法婚姻关系基础上的婚内性生活的合法性不容置疑。德国刑法典第117条规定:“以强暴或对身体、生命之立即危险,胁迫妇女与自己或第三人为婚姻外之性交行为者,处两年以上自由刑。”
    泰国刑法第276条明文规定,强奸罪的对象是“配偶以外之妇女”。
    奥地利刑法第201条规定,强奸行为是“婚外之性交”。
    美国伊利诺州刑法典规定,强奸罪的对象是“不是妻子的妇女”。
  婚内强奸也是犯罪
    印度刑法典规定:“当妻子是15岁以下的幼女时,丈夫强迫其性交可成立本罪。”本罪即强奸罪。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新泽西州刑法》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因年老或者性无能或者同被害人有婚姻关系而被推定为不能犯强奸罪。”在立法上明确规定丈夫可以成为婚内强奸罪的主体,这在世界刑法立法史上并不常见。
    我国当前没有明确规定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由法官自由裁量。近年,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高涨,类似于美国新泽西州的立法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继美国新泽西州之后,美国的加利福尼亚、特拉华、内布拉斯和俄勒冈等州,在立法上都作了类似的规定。1992年,英国上议院也在第599号上诉案中指出,丈夫可以对妻子犯强奸罪。